2018年湖南省考報考指導:筆試最低開考比例是什么?
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1∶5。醫(yī)學類人民警察職位,以及艱苦邊遠地區(qū)基層公務員等招考職位,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可以為1∶3。省外事僑務辦和省友協(xié)辦非通用語、法官助理、檢察官助理、公安機關特殊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∶2。具體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以招考職位表為準。
對報名人數(shù)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,相應核減招錄計劃。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,予以取消,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。法院、檢察院以市州為單位統(tǒng)一設置的職位,達不到開考比例,需要核減計劃的,優(yōu)先保留艱苦邊遠地區(qū)和招錄人數(shù)較少的職位計劃。
注:2018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有關政策要求需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注:2018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有關政策要求需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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